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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权到人(户)”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信息来源:北仑区委改革办发表日期: 2016-08-09 15:57:07 阅读次数:

  宁波市:要让农村农民富起来,首先要让“权益”定下来、让“财产”活起来。一直以来,宁波始终致力于推进以“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村经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核心的“三权到人(户)”改革,当前,符合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发证率达到96%以上,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改率达到99.3%,农村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分别达到67%和67.9%,居全省领先,真正给农民权益下好“户口”,让权益跟着人走。

  北仑区:加快两元融合,夯实城乡一体化改革基础, 推动农村三权到人(户),有力促进城乡融合;通过确权颁证,摸清家底,明晰权属界限,有效化解矛盾;同步探索交易流转、普惠金融、生产经营等机制创新和农村产权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活权,全面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截至目前,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910本,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16901本;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全区225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累计量化集体资产总额20.76亿元,社员股东达到24.159万人,累计分红12.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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