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 2023.11.13
宁波公安通报第四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0-20 15:34:23 来源:宁波公安 阅读次数: 字体:??????

当前,抗击新一轮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更需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持续巩固前期防控成果。公安机关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继续严厉打击。

现通报第四批典型案例:

情形一: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10月16日,北仑大碶街道新冠病毒阳性确诊人员干某某、马某某在防疫部门流调时,故意隐瞒部分区域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干某某、马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情形二:拒不执行关停措施

10月16日,江北宏图网吧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网吧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7日,宁海跃龙街道银河路5号2楼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棋牌室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8日,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747号足浴店在明知政府已经发布相关通告,仍违反规定营业,造成人员聚集,公安机关对该足浴店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情形三:散播虚假涉疫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10月15日,北仑新碶街道舒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舒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6日,北仑新碶街道施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施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10月18日,北仑大碶街道李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散播虚假涉疫信息,因其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