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幼儿园: 为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营养健康的校园用餐氛围,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不断加大合理膳食行动推进力度。现就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为有效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健康食堂”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营养健康保障水平,确保师生科学健康饮食。 二、创建范围 全区中小学、直属幼儿园 三、创建标准 建立以校(园)长为健康食堂创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浙食链、众食安”操作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食堂建筑、流程及布局符合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原材料及相关学生饮食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堂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A级;师生膳食营养搭配合理、健康;连续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年内未发生群体性不适事件。 四、创建时间 (一)启动阶段:2022年10月8日——11月15日 (二)创建自评:11月16日——11月30日 (三)考核评定: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 五、组织实施 (一)健康食堂创建评定工作以《北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食堂验收标准》内容为评定打分项进行评定打分,在动态等级评定A级的基础上,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创建标准,学校自评、教育局考核验收命名。 (二)每年评出的学校(幼儿园)健康食堂原则上不超过等级A级学校(幼儿园)的30%。 六、日常管理 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性监督管理和指导。健康食堂每3年进行一次复评,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由区市场监管局处罚2次及以上或发生重大食物群体性事件的,必须撤回健康食堂命名并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积极推进。开展学校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是贯彻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和落实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对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意义重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示范带动、整体提高。通过学校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将一批食堂安全责任意识强、膳食营养搭配好、健康饮食水平高的学校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切实发挥健康食堂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让师生健康饮食、学校比学赶超、家长更加信赖。 (三)密切配合、夯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责任制,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食堂健康饮食水平。 (四)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创建工作。考核评定不走过场、不降标准,根据实际创建情况,考核一批、命名一批,确保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获得健康食堂荣誉的学校食堂,要切实落实落细监管责任,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学校食堂健康饮食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学校健康食堂验收标准.docx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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