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2-17824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2-17824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中国竞彩网印发北仑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农发〔2022〕38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印发〈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20〕13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中国竞彩网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农发〔2021〕1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仑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北仑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印发〈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20〕13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中国竞彩网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农发〔2021〕1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

1.推进粮油生产提质增效。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对种植早稻、单季晚稻、小麦、“早稻+再生稻”、早晚稻连作、麦稻轮作分别给予500元/亩、600元/亩、300元/亩、800元/亩、1300元/亩、900元/亩补助;规模种粮主体给予早稻8元/50公斤、小麦7元/50公斤、中晚稻5元/50公斤的收购环节补助。鼓励油菜、大豆规模种植,对种植2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300元/亩补助。

2.强化生猪增产保供。对完成能繁母猪储备任务的,给予100元/头/年补助。当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淘汰率25%时(全区存栏量低于1100头),对引进的能繁母猪按照市级引种补助标准区财政给予1:1配套补助。支持规模生猪养殖场改造提升,对新建、扩建、改建达到“六化”标准的万头以下规模生猪养殖场,给予总投入30%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平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打造集设施化、信息化、融合化、绿色化于一体的区级特色农业园,对符合要求且达到一定规模,当年新增投入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新增投入额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申报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都市农业公园等国家、省市级平台化项目的,财政补助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4.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培育种业企业,鼓励加大投入提升综合实力,对新增投入50万元以上的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按核定总投入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生产性基础设施和育种设施设备投入不少于总投入80%;对种业企业种子种苗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5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档给予补差奖励。鼓励培育动植物新品种,对通过国家审定(认定)、国家登记(认定)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证的,按每个权证2万元给予奖励。加大对地方特色优势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对保种繁育北沙牛的,按纯种北沙牛头数给予0.6万元/头/年保种补贴。

二、聚力科技机械强农

5.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对新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的,在市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区级财政按市定补贴标准的50%给予累加补助,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提升农机装备水平。鼓励使用智慧农机装备,对“智慧农机”项目按总投入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中央补贴目录外经审定适合北仑区农业生产特点的特色农业机械和设备,按购机额45%给予补助,单台(套)机械设备不超过20万元。

7.加快数字农业发展。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产业化、高效化水平,对农业基地开展数字化建设,当年新增投入在5万元以上的,按新增投入4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创新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农业科技项目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培优新型经营主体

9.育强示范经营主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命名为国家、省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化培育,对获评省、市和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符合要求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补助。

10.壮大农创客队伍。加快“农创客”引育,鼓励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在农业领域创业就业,按市级政策给予配套补助;对在区内农业领域创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拥有股权的),并新纳入省农创客(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系统的,当年另行奖励2万元/人。鼓励参加由国家、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双创大赛,对参赛的农创客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打造农创客集聚发展的创业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双创平台,经综合评估后,按前期实际投入的80%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打响农业特色品牌

11.培育提升农业品牌。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扩大北仑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对由农业部门选送并获奖的主体给予奖励,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次奖的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获得市级一、二、三等次奖的主体,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每个主体每年奖补个数不超过3个。鼓励通过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方式提升区域特色产业,对培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按投入额8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品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2.拓宽产品销售市场。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对参加由各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农业展会,按展会区域每次每家给予0.3万-0.8万元参展补助,对展会中组织特装的主体给予2万元补助,对参加直播推介活动的主体给予每家0.3万元补助。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旗舰店,对入驻北仑馆的主体每年给予租金及货架租赁费用全额补助,对入驻农家特色小吃的主体每年给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30%补助。鼓励举办农业(农事)节庆活动,对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由街道、区属企业、社区(村)、协会等主办的,按活动投入额5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对线上销售北仑特色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年发货快递单量达3000单以上的,给予每单1.5元快递费补贴,每家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培育引导数字消费,以线上平台整合区域优质农特产品资源,以消费券发放等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方式,激发消费需求,打造共富新场景。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3.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快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对配方肥应用主体给予500元/吨补助,对商品有机肥应用主体给予220元/吨补助。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对参加绿色防控工作的,最高给予50元/亩补助;对参加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给予40元/亩补助。对获评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施用)示范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市级示范性统防统治的服务组织,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膜的回收处置。对“肥药两制”数字化考核达标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资店,每年给予800元/家补助。对成功创建“两化”示范店的农资经营店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对实施机械打捆收集的,给予80元/亩补助。深入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对成功创建低碳农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对实行“稻鹅轮作、林下养鹅”且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20元/只补助;对开展“稻虾共作”,集中连片30亩(含)以上且完成示范目标的,按照3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主体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4. 推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畜禽屠宰行业“机器换人”,推行清洁屠宰生产方式,对当年新增基础设施和设施设备建设投入达1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美丽牧场和数字化牧场建设,对评为省级美丽牧场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评为省级数字化牧场,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15.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大力推广现代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引导水产养殖业向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转变,对成功创建省、市级相关示范场(点)的,每场(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尾水治理的水产养殖场(点),三年内(2023年-2025年)对设施运维正常且年度监测合格的,给予80元/亩/年奖励。

16.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达到“一证一码”主体追溯要求的,给予一次性0.3万元奖励;对达到“一证一码”全程追溯要求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或2万元(未配置快检仪的给予1万元,新配置快检仪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评市级追溯标杆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对按要求承担市级以上和区级各项年度监测、农(兽)药或肥料(饲料)安全性评价等任务并检测合格的监测点,每年给予0.3万元的奖励。对创建合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实施网格化管理的街道按照每个网格1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街道,按照实际划定网格数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街道自筹资金。

六、夯实发展要素保障

17.创新金融支农服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精神,围绕北仑特色农业开展工作,逐步扩大保险范围,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等试点。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及产品创新,2023年起每年安排50万元给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用于支持农民创业信用贷款贴息补贴。

18.提升产业人才素质。鼓励职业农民和动物防疫员、屠宰检疫员等监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职称认定,对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农业相关专业学历的按照大专学历1000元/人、本科学历2000元/人、研究生学历4000元/人给予奖励;通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专业中级职称(二级/技师)认定的奖励2000元/人,高级职称(一级/高级技师)认定的奖励5000元/人。支持搭建专家对接平台,加速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培养。

19.加强农业政策宣传。加大农业产业、农业技术、农业政策、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各类线上线下媒体对农业农村的宣传作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市民体验都市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做好服务。

七、附则

20.当年发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发现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三年内不得享受本政策。

21.区域内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的,不得享受本政策,申报主体追溯和全程追溯的项目除外。

22.本政策执行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本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23.本政策若无特殊说明的,奖补标准均含上级奖补资金。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财政奖补。对所涉及的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建立规范账目,对项目管理不力且整改不到位的农业经营主体,收回财政奖补资金。

24.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相关奖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北仑区推进农业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意见》(仑农发〔2020〕152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