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9002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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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竞彩网印发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办〔2022〕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职责 

2 风险分析和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2.2 事件分级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3.1.1 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2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3.2 现场指挥部 

3.3 指挥部分工及职责 

3.3.1 综合协调组 

3.3.2 抢险救灾组 

3.3.3 安全警戒组 

3.3.4 安全疏散、安置组 

3.3.5 医疗救护组 

3.3.6 后勤保障组 

3.3.7 宣传报道组 

3.3.8 调查处理组 

3.3.9 善后处理组 

3.4 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4 监测与预警 

4.1 风险分析 

4.1.1 危害因素辨识 

4.1.2 危险源因素分析 

4.2预防预警 

4.2.1 预防 

4.2.2 预测 

4.2.3 预警 

4.3 预警级别及发布 

       4.3.1 预警分级 

4.3.2 预警发布 

4.4 预警响应 

4.5 预警解除 

5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1.1 报告主体责任 

5.1.2 报告时限和程序 

5.2 分级响应 

5.2.1 一般事件响应 

5.2.2 较大及以上事件响应 

5.3 应急救援 

5.3.1 处置原则 

5.3.2 先期处置 

5.4 应急结束 

5.5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5.5.1 信息发布

5.5.2 舆情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6.2 保险理赔 

6.3 调查与评估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队伍保障 

7.2 物资装备保障

7.3 医疗保障 

7.4 交通运输保障 

7.5 通信保障 

7.6 治安保障

7.7 财务保障

8预案管理 

8.1 宣传教育与培训 

8.2 应急预案演练 

8.3 考核奖惩

8.4 应急预案更新

8.5 预案解释部门

8.6 名词术语

8.7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应对北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引发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等,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和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危害程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浙江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仑区行政区域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坚持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坚持科学处置、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处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发布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5工作职责

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共同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承担管道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处置的主体责任。

2 风险分析和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石油(包括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

4.管道附属设施发生泄漏、火灾或者爆炸等事故。附属设施主要包括:

(1)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2)管道的水工防护、防风、防雷、抗震、通信、安全监控、电力等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3)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4)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5)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2.2 事件分级

根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共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下。

以上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时,视情成立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区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时,应当成立区应急指挥部,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1.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必要时由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和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街道、北仑供电公司及相关管道企业等。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部可适当调整成员单位。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区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指导相关街道、管道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衔接和备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及业务培训工作。

3.1.2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响应级别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和总结评估,会同做好受灾人员或者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2.区发改局:作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事件响应级别,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协调、调查和总结评估;督促检查和指导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3.公安分局:作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的扑救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件现场警戒;实施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4.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专项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事件的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事件有关信息,防范负面舆情的传播和扩散。

5.区网信办: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6.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讯设施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等工作。

7.区民政局:负责事件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

8.区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9.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预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10.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现场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指导因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制定污染区域防护措施。

11.区住建局:负责协助和指导受损害或者受威胁的工程建筑、公用设施等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1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突发事件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

1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事件发生地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纠纷和赔偿等相关事宜,协调事件发生地农业灾情的监测、发布、评估,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4.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15.区医保局:负责后期有关医疗保障的处置或政策咨询。

16.区市场监管局:参与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7.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研究处置措施和施救工作,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

18.区人社局:负责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工伤鉴定或政策咨询;参与事件调查。

19.区总工会:负责参与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0.区气象局:做好事发地气象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灾害天气的防御对策。

21.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泄漏的油气燃烧或爆炸,防止事态扩大;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开展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22.事件发生地街道: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23.北仑供电公司:负责协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切断有关电力线路,防止引发次生事故。

24.油气管道企业:负责制定或修订本企业应急预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企业相应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并按本预案及有关规定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在应急救援中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技术和设备支持,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现场应急工作的处置,职责为:

1.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件链;

3.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决定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事件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5.迅速消除、控制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6.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7.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生活必需品;

8.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要求;

9.协助事件善后处置、有关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

3.3指挥部分工及职责

3.3.1综合协调组

由区发改局牵头,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物资;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专业队伍对环境、特种设备、地质及气象进行监测研判,为救援决策提供基础信息,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3.3.2抢险救灾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北仑供电公司、事发地街道、发生突发事件的管道企业参加。

负责制定救援处置方案,组织有关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防范次(衍)生突发事件等。

3.3.3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分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事发地街道协助。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和治安管理。

3.3.4安全疏散、安置组

安全疏散、安置组由事发地街道负责,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发生事件的企业参加。

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3.3.5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和有关医疗单位参加。

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确定救治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3.3.6后勤保障组

由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北仑供电公司、事发地街道和发生突发事件的管道企业参加。

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通讯、经费、抢险物资和抢险装备;负责道路修护;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负责组织运送人员和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3.3.7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网信办、区传媒中心等媒体参加。

负责对事件发生前后的信息发布、宣传工作,处理一切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事务,监控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以保证事件报道的及时性、可信性和真实性。

3.3.8调查处理组

调查处理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

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3.3.9善后处理组

善后处理组由属地街道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事件发生企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

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4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有关街道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做好预防、宣传等相关工作,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分析

4.1.1危害因素辨识

油气管道输送量大,输运距离长,输送介质为易燃易爆、可燃可爆的有毒物质,管道沿途地理、人文环境复杂,一旦事件发生和处置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因此,正确辨识油气管道危险有害因素,是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其突发事件的基础和前提。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主要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类。

自然灾害类:油气管道口径大、压力高、输送介质易燃、易爆,沿线又途经山区、丘陵、河道等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复杂地带,这些地方的山地高低起伏、坡陡谷深,季节性暴雨、洪汛、泥石流较多,地面沉降、地质断裂情况时有发生,使管道工程局部管段承受因山体滑坡、崩塌(危岩)、暴雨洪流(泥石流)、河岸崩塌等自然因素带来的风险,可能导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损毁,发生漂管、冲管及管道悬空致介质泄露或引发和衍生其它管道事故。

事故灾难类:油气管道事故主要因爆管、凝管、裂纹等导致介质泄露而酿成火灾、爆炸、中毒、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等灾难,导致爆管、凝管、裂纹的因素来自管道腐蚀、疲劳和载荷作用等。因此,从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各个环节把好准入关,加强在运管道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长输管道事故的关键。

社会安全类:油气管道沿途行政区域内社会人文情况复杂,所经地带多为乡村聚居地,开发类经济活动较多,或因工程施工和其它工业、交通活动以及人为破坏、恐怖袭击等导致管道破坏。预防此类事件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管道保护法,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

4.1.2危险源因素分析

油气管道运行连续性强,若发生腐蚀破坏、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破坏,将会引发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由于管道沿线地形复杂,沿线河流、公路、林区相伴相交很多,易引起水系、山林、农田、公路、附近电力设施等污染;大多管道沿线地域远离公路,交通不便,处理事故的难度大,若发生泄漏事故,环境污染面积较大,地貌恢复有一定的难度。同时,由于原油属易燃易爆品,当发生管道原油泄漏事故后,现场控制不当时,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4.2预防预警

4.2.1 预防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油气管道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危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4.2.2 预测

各部门、各相关街道和油气管道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置。

区气象局、资规分局要会同区发改局、油气管道企业建立气象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对因气象、地质因素可能引发灾害的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街道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对油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4.2.3 预警

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进行预测判断,必要时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会商研判,迅速对隐患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判断和把握,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4.3预警级别及发布

4.3.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件。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4.3.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上按照事件等级,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经监测、预测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按照应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其中,四级预警由区应急指挥部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调整和解除,并报告市政府;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由上级发布,区应急指挥部服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提供调整预警级别的专业建议。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农村应急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街道和有关企业应当对预警信息立即作出处置,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适时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按职责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势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区应急指挥部组织事发地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7.根据需要,对有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 报告主体责任

一旦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应及时拨打110或者119报告,也可向区政府值班室、区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街道、油气管道企业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报告,一方接报后应迅速通报各相关单位;区发改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在确认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及能源主管部门报告。

5.1.2 报告时限和程序

1.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单位要立即进行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确实难以在30分钟内全面、准确报告区政府的,应先行预报,并在1个半小时内续报详细情况。事件信息应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接报较大及以上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后,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管理部门、市能源主管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1)事发单位基本信息;

(2)事发时间、地点、危害结果;

(3)已采取处置措施;

(4)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5.2分级响应

5.2.1一般事件响应

本区油气管道突发一般事件时,接报后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安排部署事件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抢险救护,调查侦破,现场处置等应急救援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及时开通与市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系,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当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5.2.2较大及以上事件响应

本区油气管道突发较大及以上事件时,接报后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应当在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应提出应急措施,按照上级应急处理工作意见,及时安排部署处置和救援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应全力配合上级进行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抢险救护、调查侦破、现场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5.3应急救援

5.3.1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应做到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以快制快、果断处置;坚持优先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停止相关作业,保护现场;坚持就地处置与转移处置相结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坚持员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5.3.2先期处置

接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或根据上级部署成立现场指挥部。

1.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成立相应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必要时为指挥长)及成员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按规定程序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等报告事件情况;

4.协调全区专业应急队伍和驻仑部队、武警部队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7.根据需要向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5.3.3专业处置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油气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1.油气管道泄漏事故。由公安、消防救援、应急、发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

(2)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完成损毁管道抢修。

2.油气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由公安、消防救援、应急、发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2)根据原油、汽油、柴油和天然气等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灾害;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品。

5.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是指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的,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区应急指挥部决定;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上级决定。

5.5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5.5.1信息发布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人员伤亡(包括失踪人数)、财产损失、救援进展、事件区域交通管制、事件影响范围、次生与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责任单位情况。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区应急指挥部审核和发布;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由上级审核和发布。

5.5.2舆情引导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宣传部门安排专人收集相关舆论舆情,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竞彩网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事发街道和应急管理、发改、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

事件伤亡人员由善后工作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区政府和事发地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在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在抢险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和占用的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补偿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区民政局应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区审计局等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

6.2保险理赔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3调查与评估

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执行,一般事件由区应急指挥部或由区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负责组织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在事件应急抢救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事件物证;对事件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确认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件责任、防范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件调查报告。全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各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提级调查。

较大事件及以上的由上级政府进行调查与评估。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和管道企业及有关企业应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队伍规模和人员技能应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积极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7.2物资装备保障

区发改局负责保障一般应急物资;区住建局、区公建中心等部门负责协调保障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保障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区卫健局负责协调保障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件发生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负责。

7.3医疗保障

区卫健局负责组建医疗专家、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为卫生救援提供医疗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保障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交通工具,及时组织、科学调度,保证优先通行;区交警大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对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输。

7.5 通信保障

区经信局负责协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负责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应急通信配套系统,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7.6治安保障

公安分局负责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7.7财务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由区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区财政局审核,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8预案管理

8.1宣传教育与培训

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及时向公众和员工宣传石油、天然气储运的危险性及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宣传教育内容和计划,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各管道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各级管道保护监管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组织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管道企业定期组织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储运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模拟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经常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

8.3考核奖惩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造成事件损失扩大的,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8.4应急预案更新

区发改局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完善。

相关街道参照本预案和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区发改局备案。

8.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8.6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北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仑政办〔2017〕14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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