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8037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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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运行
北仑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竞彩网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2022〕2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


为高效配置土地要素资源,着力做好稳商扩资,助力本土优势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做大做强做优步伐,促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缓解市场需求,响应社会呼声,深化要素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导向、拉高标准、严明资质、优选优配、精准扶持,创新政策保障机制,强化“标准地”制度落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和能级提升。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突出创新引领。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更新,培育创新主体,厚植创新生态,强化创新基础,切实推动产业结构、发展动能、发展方式战略性转变。

(二)突出择优导向。聚焦“招大助优扶强培新”,强化高标准条件下资质前置选验,优先满足实力强、贡献大、成长性好的市场主体资源配置需求和政策帮扶,力求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多维评价。强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的多维评价机制,综合运用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税收等系列标准,优选要素资源优配对象,切实提升产出效益。

(四)突出分类扶持。按照我区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量市场主体历史贡献、总体实力和发展前景,结合产业导向将企业分为优先、重点、一般等层次,差别化配置,分类别扶持。

第三条 扶持方式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2022年起三年内,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多方式、多类别、多层级扶持鼓励,推动企业扩能增效和增资扩产。


第二章 严控新增土地供应条件

第四条 标准要求

严把集约高效、优企优配、精准竞投的总体要求,全区范围内通过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一次性新出让的产业用地,原则上工业用地应为30亩及以上。强化“标准地+承诺制”制度引领,构建“7+X”标准体系,突出产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产出、单位排放产出、研发投入占比、容积率”等基本指标要求(见附件1),据此作为市场主体竞配新增土地资源资质核验标准。

第五条 清单管理

新出让产业用地建立名单库基础上和企业准入条件下的清单化管理,在土地出让前,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根据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节约集约等要求,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优先保障。

(一)列入宁波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名单、北仑区上市和拟上市名单、单项冠军企业名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

(二)绿色石化全产业链群、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链群、高端装备产业链群、数字信息产业链群等北仑区重点培育链群中的“壮链、补链、强链、延链、拓链”企业项目;

(三)近三年综合产出效益均达到或超过“标准地”控制指标标准、高于行业平均产出水平企业的增资扩产项目;

(四)其它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要素重点保障的项目。


第三章 支持企业重组并购

第六条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一)鼓励“白名单”中优势企业在二级市场开展以土地、厂房为对象的直接并购,对以市场价自愿成功交易的宗地项目,经资规、经信部门备案认可后,根据地块土地等级,按照国有土地征收实际评估价给予30%的补助。

(二)上述并购宗地项目,由并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区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产业、投入、产出、兼并方式等情况进行综合论证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执行有关补助政策。

(三)企业在并购宗地开展的提高容积率等挖潜改造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中区内其它相关政策。

(四)同一宗地项目,自权属变更之日起3年内,不得进行再次转让;之后再进行转让的,也不再享受有关补助政策。


第四章 支持开展内【】部挖潜

第七条 扩大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将《宁波市北仑区加快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实施办法(试行)》(仑政办〔2019〕81号)文件中的内部挖潜改造奖补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第八条 鼓励提高土地容积率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建筑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允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现用地实施拆建、改扩建、新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建筑密度经批准可以不受55%的限制。

第九条 鼓励原址改扩建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建筑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现有产业用地经批准后实施旧厂房原址拆建和改扩建的,给予奖励补助支持。

(一)容积率为1.5-2.0(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下同)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180元/平方米;

(二)容积率为2.0-3.0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250元/平方米;

(三)容积率为3.0以上的,新增的生产性建筑面积补助300元/平方米。

第十条 鼓励特定行业实施厂房功能改造和等级提升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保障建筑主体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从事机械加工、装备制造、金属成形等行业的规上工业企业,经批准开展以大型设备上楼、立体生产线建设为内容对第二层及以上车间进行功能改造、厂房等级提升,标准厂房改建为高等级厂房,活荷载超过500kg/㎡以上的,按照新增建筑成本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第五章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鼓励加大技改投资

(一)鼓励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企业购置(含融资租赁)先进设备、成套自动化生产线(含工业机器人生产线)和生产系统,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单台20万元及以上、合计实际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给予12%补助,单家企业(集团)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优先推荐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列入市级及以上补助。市级及以上政策补助与区级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当年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单台20万元及以上、合计实际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给予8%补助。

(三)鼓励企业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当年区内设备投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的,对该部分设备按设备实际投入额另外给予5%补助,单家企业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二条 对企业技改贷款进行贴息

对企业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采用国内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或项目贷款方式开展技术改造的,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12个月的贴息支持,同一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原则。

第十三条 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提升

鼓励企业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实际投资额500万元(含) 以上的项目,通过验收后按技术、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 15%,单家企业(集团)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 万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申报办理程序

(一)上述扶持办法条款的兑现按程序确定后,通过“甬易办”等线上平台,按照快达直享原则进行兑付。

(二) 除土地要素资源供给遵从区资规部门土地出让统一时间安排外,其余奖励、补贴的申请时间原则上为次年6月底之前。同一企业项目符合省市和我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五条 享受本办法的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经营年限,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符合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对存在较为严重的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查处,或年度内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未完成节能、污染物减排等任务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取消当年享受扶持政策资格。综合评价为C、D类的企业(第四章内容除外),按相关规定取消或扣除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

第十六条 “631”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扶持办法,有约定企业不享受第五章政策。享受第五章政策的额度,需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022年至2024年,有效期内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则按新政策执行。原《北仑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中国竞彩网印发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仑政办〔2017〕129号)予以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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