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70809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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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竞彩网印发北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办〔2022〕4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北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竞彩网印发宁波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明电〔202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街道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托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以下简称调查系统),组织基层网格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进行房屋安全排查评估,摸清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所有房屋底数,特别要突出排查四类重点自建房,以及涉及安全的违法建筑。

2.排查内容。各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清我区自建房及其他所有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使用场地安全性、经营活动安全性和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条块结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通过对全国调查系统既有数据的核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和专业技术力量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检查等方式,完成安全隐患评估,并通过调查系统采集录入数据,逐一归集到全国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排查信息平台。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摸排、评估鉴定要压茬开展、同步推进,对各类危房及违法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制定“一房一策”整治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落实对账销号,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安全隐患突出的房屋,要立即停用,及时疏散人员,进行硬隔离管控封闭处置,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对违规改扩建的房屋要建立台账清单,制定清理整改方案。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生产经营自建房和涉及人员聚集、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坚决予以关停,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变更经营场所,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照。

(三)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严格遵守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进行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取得鉴定为非危房的证明或报告。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向村(社区)报告。区住建局、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和各街道要根据《中国竞彩网深化城乡现代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五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2〕34号)和《中国竞彩网加强北仑区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仑建〔2022〕52号)文件要求,明确将房屋安全纳入基层社区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及“基层治理四平台”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的相关责任,完善综治网格员的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及其他所有房屋安全走访检查、日常巡查、事件上报、应急处理等全过程闭环监管运行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3.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开展建设,以及擅自改建加层、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技术保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区有关行业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托街道辖区内综合信息指挥、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机构单位,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和登记进退等制度。完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运用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二、进度安排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街道要对标全市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节点和市专班每日专报排名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北仑区内所有自建房和其他房屋排查评估和鉴定解危工作。对于排查工作任务,要求在8月10日前完成全部农村房屋排查相关信息录入工作,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城镇房屋排查信息录入工作;对于解危工作任务,要求在7月31日前完成四类重点自建房解危任务,8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已经上报自建房和其他房屋解危任务。

(二)巩固提升阶段。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经鉴定的危房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有序推进全面整治,采取“腾、拆、修”三种方式,实行清单式、标准化管理,确保自确认之日其6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并同步建立全区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要加强与区“三改一拆”办、区社会治理中心的工作联系,形成条抓块统、协同闭环的工作模式,确保政策保障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在协同施治、综合施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治工作长远见效。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街道内部工作联络机制,要明确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组建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团队,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鉴于本次应急排查任务重,时间紧,有条件的街道可以在区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经费补助基础上合理安排配套工作经费。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避灾安置场所、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管理;区经信局负责指导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等场所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管理;区委宣传部负责用作电影院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管理;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教育、民宗、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旅体、机关事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相关房屋的安全管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监管责任;暂时无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自建房和其他所有房屋安全监管责任由属地街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排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清单,提供给属地街道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并负责协调好入门核查联系方式,由街道组织网格人员或第三方技术服务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排查评估,对存在初判安全隐患情况的房屋提交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鉴定评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改扩建、违章建筑、违规搭建、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违法装修、装修施工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墙开洞等列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对上述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资规分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负责指导开展各类违法建筑排查处置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委编办负责指导明确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区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安全领域业务监管部门、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职;区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其他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予以经费支持。

(三)加强支撑保障。区住建局要加快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机制,组建区级专家组,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建筑工匠自愿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技能;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针对重点区域和疑难复杂房屋的排查评估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具体标准按照安全排查评估不高于45元/幢、安评报告不高于400元/份的标准执行,按实结算。同时规范和加强房屋鉴定行为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相关工作纳入各街道和各部门督查督办范围。

各街道于2022年7月22日前将本街道具体落实方案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4日报送当月排查整治情况。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于7月29日将行业管辖范围内的自建房和其他所有房屋清单报送给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王佳荧,联系电话86784174,13373899872(浙政钉同号)。

附件

北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程

副组长:冯伟业

成  员:徐健钢(区政府办公室)

李海达(区委宣传部)

陈  杰(区社会治理中心)

吴锦标(区委编办)

陈佩青(区经信局)

王明良(区教育局)

邬世雄(区民宗局)

林宏来(公安分局)

周  凌(区民政局)

汪越海(区司法局)

叶奇丹(区财政局)

顾红麟(资规分局)

唐兴林(区住建局)

俞宏侃(区交通运输局)

袁  波(区农业农村局)

马  鹰(区商务局)

蔡建萍(区文广旅体局)

张旭波(区卫生健康局)

徐宏杰(区应急管理局)

沈冬梅(区市场监管局)

张友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盛光杰(区机关事务局)

熊华靖(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丽辉(新碶街道)

周绍华(小港街道)

郑  勇(大碶街道)

张  盛(柴桥街道)

林  峰(霞浦街道)

李国东(戚家山街道)

郑建伟(春晓街道)

郑维杰(梅山街道)

陈益君(白峰街道)

顾艳艳(郭巨街道)

董  海(大榭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唐兴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文波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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