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2-17234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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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中国竞彩网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档绿色环保卡纸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2022〕22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档绿色环保卡纸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供参考:

一、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档绿色环保卡纸及配套工程项目在我区戚家山街道青峙化工区宏源路88号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85.36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6亿元),在亚洲浆纸现有第一阶段工程厂区预留空地内建设年产100万吨高档绿色环保卡纸及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02万吨/年的涂布白卡纸生产线(PM3纸机),1条40.8万吨/年的化机浆生产线,1条34万吨/年的碳酸钙制备生产线,1条580t/d(固形物)碱回收生产线及配套的备浆生产线、木片中转库、浆板库、涂料制备车间、石灰石仓库、完成整理车间、自动仓库等以及给水站、空压站等公辅设施等建(构)筑物。

三、建议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评价指标达到《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的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各项废气防治措施。蒸发工段的高浓臭气、汽提塔产生的不凝臭气、蒸发和苛化产生的低浓臭气经分别单独收集处理后送至碱炉焚烧,焚烧烟气最后通过“电袋复合除尘+SCR脱硝”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在落实“清水置换、浆料优化及抑菌剂优化”源头控制措施的基础上,纸机干部、涂布段烘干尾气经脱白除臭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臭气浓度不高于400(无量纲)),湿部及复卷段烘干尾气经反应型除臭剂喷淋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臭气浓度不高于362(无量纲));苛化工段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涤气器洗涤后高空排放,石灰破碎粉尘、石灰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后高空排放;燃气废气经排风管道收集后通过屋顶排放;盐酸、醋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同时,落实各项“以新带老”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现有PM2纸机烘干尾气脱白除臭装置在新建PM3纸机建成投产后3年内逐步建设完成。

(三)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化机浆制浆废水绝大部分进行碱回收,其他新增污水纳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排放均值CODCr≤60mg/L、NH3-N≤4mg/L、TN≤10mg/L)后排海。本项目另配套建设实施20000m3/d的中水回用工程。

(四)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布局,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各类固体废弃物应根据特性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严禁二次污染。其中危险废物必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建设。

(六)全面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公司整体项目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报我局备案,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并按甬环发〔2021〕8号等相关要求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新增颗粒物13.39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总量1387.134万m3/a、COD 901.99t/a、氨氮62.45t/a、SO2 318.574t/a、NOX 542.352t/a、颗粒物80.12t/a。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如有重大变动,需另行报批。

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七、扩建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