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竞彩网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北仑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新碶街道办事处等5个街道办事处行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30日起将北仑区人民政府经信、教育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交由新碶街道办事处、小港街道办事处、大碶街道办事处、梅山街道办事处、大榭街道办事处行使(具体事项见附件)。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较大数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北仑区部门依法管辖。2022年8月30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北仑区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等5个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 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建路2号,联系电话:86785488,投诉监督电话:86785488。 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江南东路788号,联系电话:56560325,投诉监督电话:26886110。 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镇兴路26号,联系电话:86786215,投诉监督电话:86786134。 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路51号,联系电话:86788938,投诉监督电话:86788625。 北仑区人民政府大榭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北仑区大榭街道兴岛南路285号,联系电话:89293189 ,投诉监督电话:89283281。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小港、大碶、梅山、大榭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1).docx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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