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挖掘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业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根据《张士柏奖学(育)金条例》,决定推荐评选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 评选对象:2022学年在岗的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侧重于一线教师) 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二)学生 评选对象:2022学年在册的北仑区中小学学生。 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推荐) 1.2022学年度被评为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包括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时代好少年、十佳小孝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其中已获评当年度“五好学生”的学生同时获评“张士柏奖学金”。 2.2022年考入高等院校或授完九年义务教育或坚持跟班学习并有进步的伤残学生(包括聋哑、肢体残疾及由专业部门认定的弱智儿童少年)。 二、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广泛宣传、学习张士柏事迹的基础上,发动全体师生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其中伤残学生不计入分配基数。学校(幼儿园)推荐评选完毕后,应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 (二)所有被推荐的师生候选人均须填写《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一份,学校审核完成后,统一填写《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上报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请于2023年12月1日之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上报张士柏奖学(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史科贻,89383967。其中,《汇总表》应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邮箱:327085920@qq.com。 (二)请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师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对照推荐标准和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要坚持推荐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 点击下载.docx 1.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教师推荐表 3.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学生推荐表 4.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伤残学生推荐名册表 5.北仑区第三十一届张士柏奖学(育)金师生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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