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3-182600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3-182600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局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库、河网控制运行的指导工作。
2.承担局属水利工程防汛抢险保障、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的相关工作,以及全区其他水利工程防汛抢险保障、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的指导工作。
3.协助做好农民饮用水工作,配合做好水利设施标准化建设。
4.协助做好防洪排涝调度,承担全区河湖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管理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综合科、柴桥水利管理站、大碶水利管理站、小港水利管理站。新路岙水库管理站(挂城湾水库管理站牌子)的资产财务由我单位统一管理,因而其预算也并入统一管理,不再另行公开。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623.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362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4.03万元,占96.43%;其它收入123.47万元,占3.40%;上年结转6.23万元,占0.17%。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3623.7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2.0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332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5.3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66.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92万元,项目支出2155.74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00.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4.03万元,上年结转6.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2.03万元、农林水支出(类)319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15.33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0.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483.1万元增加17.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公积金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5.97万元,占4.47%;卫生健康支出(类)32.03万元,占0.91%;农林水支出(类)3196.93万元,占91.33%;住房保障支出(类)115.33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4.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39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使得上年执行数中增加了抚恤金,也让2023年的预算减少;2023年体检费用由区里统一安排,不再在单位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4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13万元,增长19.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164.6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4.10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和社保公积金新基数的调整增加;上年编外人员减少使得执行数较少。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6.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54万元,下降73.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只需支付剩余的工程费用。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6.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0.27万元,增长31.92%,主要原因是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项目和全区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4.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61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和公积金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和公积金新基数的调整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项目调研、考察、检查指导、验收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9.8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购置税。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行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本单位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26.04万元,项目4个。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 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3.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呢、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4.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