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三)审判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6771712
主要职责: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起草综合性审判业务文件、报告;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文秘、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司法统计、档案及院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人民法院报》组稿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和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及审判法庭的建设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有关行政及日常安全管理事务;领导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院司法鉴定及相关技术工作;办理其他的有关工作事宜。
(二)政治处
联系电话:0574-86771821
主要职责:
办理本院向区人大提请任免的有关事项;承办本院干部人事、出国出境政审等工作;办理本院录用、调配人员工作;负责本院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干部人员管理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和规章的实施;负责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有关法官管理的事项;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本院队伍的表彰奖励工作;研究制定本院的教育培训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上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负责本院的党群工作。
(三)行政庭
联系电话:0574-86771702
主要职责:
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四)立案庭
联系电话:0574-886771659
主要职责:
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五)民一庭
联系电话:0574-86771652
主要职责:
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及其相关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六)民二庭
联系电话:0574-86771712
主要职责:
审判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和侵权纠纷;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七)民三庭
联系电话:0574-86771662
主要职责:
审判第一审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售、按揭、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审判邻地利用权案件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
(八)刑庭
联系电话:0574-86771812
主要职责: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审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九)执行局
联系电话:0574-86801632
主要职责: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中国竞彩网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导和协调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十)法警大队
联系电话:0574-86771622
主要职责: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执行庭等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315800)
电话:0574-86771608
传真:0574-86771877
Email:blfy@nbbl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