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3-192132
组配分类 事业人员考录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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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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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2023年7月26日发布的《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予以递补。递补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境外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4-89384305、0574-89384220。

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