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5:16:37 来源:中共宁波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按照宁波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9月27日开始,对新碶街道进行为期 2 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对象和内容

巡察主要对象:新碶街道现任及近五年调离或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委部署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巡察组成员

李 刚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

王志龙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

孙 斌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联络员

徐志荣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赵海涛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陈露洁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王洁菁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汪敏宇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方晔迪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陈宁郁 宁波市委第五巡察组干部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巡察对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巡察组联系。巡察组在新碶街道办事处(东楼)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一楼楼梯口(新建路 2 号)放置巡察意见箱,意见箱由巡察组专人负责开启。欢迎您通过巡察意见箱反映与巡察工作相关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其它联系方式:①邮政信箱:宁波市 115 号邮政信箱(请注明:市委第五巡察组收);②电子邮箱:nbxunshizu05@163.com;③联系电话:17706613392(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中共宁波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