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了有序推进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工作,确保2025年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对2025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体系中的“北仑区级个性指标”部分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调整好的《2025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北仑区个性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2025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北仑区级个性指标
2025年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继续采用“省级共性指标(100分)+市级共性指标(150分)+北仑区级个性指标(50分)”模式设置,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和市级共性指标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北仑区级个性指标(50分)包括登记管理、现任职务、住房公积金、租住合法居住房屋、流动党员、基层组织建设、个人素质提升、积分学习、甬宁保、退伍军人等10项内容。计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1.登记管理(1分)
得分标准:主动为就读子女登记有效居住信息,得1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现任职务(5分)
得分标准:“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得1分,中层管理层得3分,高层管理层得5分;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2分,高层管理层得3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住房公积金(10分)
得分标准: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的,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下,得2.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得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得7.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得10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租住合法居住房屋(5分)
得分标准: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得5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流动党员(5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在所在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正式党员的,得2分;纳入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并激活流动党员先锋码的,得2分;流动党员年度扫码参加组织生活10次以上的,得1分。申请人在所在地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得2分,担任委员的,得1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得1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6.基层组织建设(8分)
(1)融合组织(6分)得分标准:申请人加入居住地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并注册成为“we志愿”融合组织会员,参加融合性社会组织在“we志愿”上发布的各类活动,每1次0.2分。申请人近3年内被街道评定为优秀融合性社会组织副会长或骨干,每次得0.5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6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
(2)星级微网格长(5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担任微网格长的流动人口加0.5分,评定为一星级微网格长额外加0.3分/次,二星级微网格长额外加0.5分/次。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中心)
以上指标可累加计分,最高限8分。
7.个人素质提升(6分)
(1)学历提升(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学历提升,近5年内个人学历实现“高升专”的,得1.5分;实现“专升本”的,得3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技能提升(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近5年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积分学习(5分)
得分标准:下载“浙里办”APP,订阅 “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的,按答题情况,最高得5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9.甬宁保(2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当年“天一甬宁保”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0.退伍军人(3分)
得分标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的,得3分。(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此计分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
2025年版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北仑区级个性指标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
北仑 区级 个性 指标 (50分)
| 登记管理 (1分) | 主动为就读子女登记有效居住信息。 | 就读子女在北仑的居住登记证明(派出所开具)或居住证。 | 公安分局 | ||
现任职务 (5分) | “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得1分,中层管理层得3分,高层管理层得5分; 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2分,高层管理层得3分。 | 自动赋分。 | 企业于3月底前统一汇总上报于发改局,数据导入系统,自动赋分。 | 区发改局 | ||
住房 公积金 (10分) | 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的,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下,得2.5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得5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得7.5分; 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得10分。 | 申请人进入“浙里办—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将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截图或拍照上传系统,后台核对后根据相应连续缴存时间进行赋分。 | 区住建局 | |||
租住合法 居住房屋 (5分) | 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得5分。 | 1.《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 2.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 申请人持有的居住证登记地址需与《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一致方可赋分。 | 区住建局 | ||
流动党员 (5分) | 申请人在所在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正式党员的,得2分;纳入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并激活流动党员先锋码的,得2分;流动党员年度扫码参加组织生活10次以上的,得1分。 | 《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原件或流动党员先锋码记录。 | 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区委组织部 | ||
申请人在所在地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得2分,担任委员的,得1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得1分。 | 由北仑区各党(工)委出具的流动党组织任职情况证明原件。 |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证明资料 | 备注 | 审核单位 | |
北仑 区级 个性 指标 (50分)
| 基层组织建设 (8分) | 融合组织 (6分) | 申请人加入居住地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并注册成为“we志愿”融合组织会员,参加融合性社会组织在“we志愿”上发布的各类活动,每次0.2分。 | 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开具的标准格式证明。 | 可累加计分,最高限6分。 | 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 区流管中心 |
申请人近3年内被街道评定为优秀融合性社会组织副会长或骨干,每次得0.5分。 | 先进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 | |||||
星级 微网格长(5分) | 申请人担任微网格长的流动人口加0.5分,评定为一星级微网格长额外加0.3分/次,二星级微网格长额外加0.5分/次。可累加计分,最高分限5分。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区社会治理中心 | |||
个人素质 提升 (6分)
| 学历提升 (3分) | 申请人积极参与学历提升,近5年内个人学历实现“高升专”的,加1.5分;实现“专升本”的,加3分。 | 已毕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证验证页。 | 区教育局 | ||
技能提升 (3分) | 申请人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近5年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区人社局 | |||
积分学习 (5分) | 下载“浙里办”APP,订阅“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其“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按答题情况,最高得5分。 | 区流管中心 | ||||
甬宁保 (2分) | 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当年“天一甬宁保”的,得2分。 | 区医保局 | ||||
退伍军人 (3分) | 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的,得3分。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