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所),各村(社)、社区,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乐贤达同志兼任咏梅社区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28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梅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