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4-20141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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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解读《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政策图解 图解《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图解《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政策原文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竞彩网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4月12日制定出台了《中国竞彩网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浙财综〔2024〕9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竞彩网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竞彩网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甬财综〔2024〕496号)。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配套费征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北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中国竞彩网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竞彩网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竞彩网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竞彩网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甬财综〔2024〕496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和对象

将原征收范围“北仑区(宁波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按现行国土空间规划概念调整为“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对象由“各类房屋建筑物工程项目(包括临时建筑工程)”调整为“各类工程项目”,含临时建筑。

(二)征收标准

l 住宅项目:地上建筑每平方米9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50元/平方米;

l 非住宅项目:地上建筑14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100元/平方米;

l 商住混合建设项目: 地上建筑按住宅和非住宅建筑面积和收费标准分别征收,地下建筑如无法区分住宅与非住宅建筑面积时,按地上住宅和非住宅建筑面积比例确定项目类别分别征收;

l 临时建筑项目:住宅按50元/平方米,非住宅按100元/平方米征收;临时建筑因规划调整批准为永久建筑的,按对应标准补缴。

(三)征收方式

l 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开工前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分期缴纳。

l 对于能源、水利、交通和化工等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须告知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在项目开工前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l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按实补交或退还配套费差额。申请办理退还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向征收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征收部门核准后转交财政部门办理退付。

(四)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减免条件的建设项目经审批后予以减免。

四、新旧政策对比

一是征收范围由“北仑区(宁波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调整为“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二是征收对象由“各类房屋建筑物工程项目(包括临时建筑工程)”调整为“各类工程项目”,三是征收标准较原有标准有一定的提高,四是减免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与原有减免条件相比相对减少。

五、政策适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适用全区,由区财政局与区住建局印发,自2024年6月12日起实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限)。

六、注意事项

《中国竞彩网修订<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仑建〔2022〕96号)文件同步废止。国家另有规定或新出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区财政局          解读机构:区住建局

解读人:沈老师              解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384873     联系方式:0574-893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