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576/2025-21765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5-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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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中国竞彩网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我市软科学研究队伍,根据《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甬科政〔2021〕10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对标落实“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重要要求,锚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目标任务,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谋深做实“十五五”时期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为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

(一)重点项目

1.宁波市五大科创主赛道发展现状、重点技术趋势与未来布局研究(分别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生命健康、新能源五个方向开展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生命健康、新能源等五个方向分别开展研究,调研分析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宁波在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从科技创新资源布局、创新主体培育、产学研协同网络构建等方面,提出宁波在相关领域精准发力的重点方向、实施路径、要素需求、政策举措等对策建议。

资助经费:每个方向不超过15万元。

2.宁波市完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围绕强化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性作用,系统梳理全市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现状和国内外经验做法,分析研判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的发展形势,提出打造“投、贷、债、保、担”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的总体思路、主要路径、任务措施等对策建议。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3.宁波市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措施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国内外先进城市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的成熟模式与典型经验,全面剖析宁波市科技创新投入结构,厘清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领域、特点与效能,分析影响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堵点、难点,研究提出与宁波市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相匹配的改革举措。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4.宁波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深化宁波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聚焦科技成果全链转化,从加强关键技术供给、强化优质项目招引、提升需求对接效率、优化成果分配机制、完善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开展调研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提升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质效,赋能城市数智化、新能源化、国际化转型。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5.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研究内容:构建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评估体系,围绕规划主线、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跟踪评估,总结“十四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与问题短板,为宁波市“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提出有关建议。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6.甬江科创区科技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研究

研究内容:借鉴世界一流科创区科技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和布局经验,研究梳理科技基础设施的功能与作用,提出科技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原则和总体架构,探索符合甬江科创区发展定位的科技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模式与路径。全面梳理甬江科创区内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等资源,围绕区域发展的目标定位,研究提出甬江科创区构建科技基础设施体系的基本原则、体系架构、主要目标、构建路径和保障措施。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7.推进宁波市企业研发机构能级提升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宁波市企业研发机构覆盖不全、能级不高、研发和转化效能不足的现状,分析近年来省、市各级企业研发机构在研发投入、人才集聚、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差异特征,研究比较其他地区在企业研发机构梯度培育、绩效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经验,围绕“能级跃升、效能提升”,研究提出分类培育机制和政策激励体系,助力构建多层次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格局。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8.宁波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国内外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改革机制,梳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工作的基本流程、关键环节、演进路径、典型案例等,结合宁波市职务科技成果的产出、转化现状及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堵点,分析现有改革经验对宁波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启示,并提出对策举措。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9.宁波市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梳理国内外先进城市培育和构建良好创新生态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总结分析宁波市培育创新生态的基础与现状、优势与短板,围绕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提出宁波市优化创新生态的对策建议。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10.宁波市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全省高新区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梳理分析国内先进高新区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聚焦组织架构、干部人事、放权赋能、考核评价等方面,系统分析我市高新区的现状基础、优势短板,研究提出推动全市高新区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高新区2.0版的举措建议。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11.宁波民生科技重点领域创新路径及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立足宁波共同富裕和民生幸福标杆市建设,聚焦智慧医疗、现代农业、绿色生态等重点领域,系统评估创新供给能力与核心瓶颈,研究提出基于赋能需求的技术攻关、创新体系、产业应用、政策供给等方面的系统性对策,为宁波民生科技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科技奖励、科研诚信与伦理等领域进行选题。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

1.以“拨改投”等方式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自我造血能力的路径研究

2.“四链融合”背景下的创新主体合作关系亲密度评价量化体系研究

3.宁波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对策研究

4.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能级提升对策研究

5.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项目验证与接驳支持机制研究

6.耐心资本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7.宁波建设科技保险风险实验室的政策环境评估与突破路径研究

8.科技资金“先投后股”路径研究

9.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整合重组路径及其运行模式研究

10.天使投资在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招引模式研究

11.宁波市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体系优化研究

12.宁波市优化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环境对策研究

13.主要发达国家与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路径研究及对宁波的启示

14.宁波市外国人来华工作专业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15.甬港跨境科技金融深化合作路径研究

16.宁波市加快科研技术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17.“AI+政务管理”新模式提升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效能研究

18.宁波市中医药智能化转型路径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19.宁波市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对策研究

20.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成果提升途径研究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在“法人登录”状态下,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软科学研究项目”一栏,点击“在线办理”按钮,按要求填报,如在平台登录、系统填报等方面有技术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人员。

三、申报时限

2025年9月30日17:30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人或项目申报单位要主动与归口单位联系对接,确保项目按时审核。

四、申报要求

1.宁波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选题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申请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要充分体现可应用性。

2.重点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自立项之日起),一般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自立项之日起),以合同期限为准。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一般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采取一次性拨款。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宁波市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4.各高校院所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项,每个申报单位每个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项,其中涉及技术领域分析的课题,每个申报单位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个。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软科学项目:

(1)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排名前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和当年申报科技项目累计已经达到2项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已承担1项在研市级软科学项目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3)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项目。已申报或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4)被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

(5)年度检查中被列入整改对象的。

6.项目立项后,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应当按合同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按规定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资料;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检查任务。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请科研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五、相关事项

1.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用项目经费“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确定项目经费总额,不设定经费科目使用比例,无需编制经费使用预算,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按规定使用和列支经费。具体管理如下:

(1)项目负责人获批后提交研究计划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经费使用范围限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3)申报单位管理费用由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

(4)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申报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

(5)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2.经费“负面清单”

设立经费“负面清单”,纳入“负面清单”的经费用途禁止列支。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申报单位财务审核后,报市科技局。“负面清单”包含但不限于:

(1)严禁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用于从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的行为,严禁用于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

(2)不得擅自调整外拨项目资金;

(3)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据实编制,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管理相关的人员;

(4)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

(5)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3.申报单位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作为附件与项目申报材料同步上传。

4.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择优推荐。

5.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和数据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周夏君 电话:87910893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政规处陈友申 电话:89187098

                  北仑区科技局周老师 电话:8938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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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