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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9107 | ||
| 组配分类 | 事业人员考录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9107 |
| 组配分类 | 事业人员考录 |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
根据2025年9月8日发布的《2025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予以递补。递补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基础业务岗位》(表格内容除本人签字外不要手写,和所填电子证件照一同正反彩色打印)(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信网学历和学位查询证明(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就读证明),境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境外成绩单须翻译成中文);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须按要求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8.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11:30
地点: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308会议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4-89384305、0574-89384220(工作时间开放8:30—11:30;13:30—17:00)
附件:1.
2025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业务岗位)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x
2.
2025年下半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基础业务岗位.doc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