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5-21867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5-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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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开始了!

2025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开始了!北仑地区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抓紧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遴选工作按照《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浙江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浙全职工作1年以上。

(二)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人选可放宽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三)推荐人选范围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领域,特别是省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包括省未来工厂、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省制造业首台〔套〕企业),占推荐人数比例应不低于80%。

(四)聚焦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以及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对每个山区海岛县增加1个推荐名额,在各地推荐名额中分别设置历史经典产业、数字类职业专项。获得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高技能人才。

(六)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七)已入选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以及“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中的“杰出技能人才”“拔尖技能人才”和“浙江工匠”等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推荐。

(八)人选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3.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4.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复印件

需提供上述材料纸质(A4双面黑白打印)装订成册和PDF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电子扫描件及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

三、其他事项

1.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各申报单位将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属地人力社保部门。

2.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送至北仑区人力社保局职促中心,地址:莫干山路160号行政楼楼204室 汤老师。邮箱:blzczx_4128@163.com。联系电话:86784128。


附件:1.“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2025年).doc

          2.“浙江工匠”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doc

          3.“浙江工匠”申报材料要求.doc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