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问:公租房租金如何计算?
答:公租房租赁协议配租租金是指公租房保障期内,公租房配租面积在保障家庭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1.5倍以内(含)的部分,减去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按照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计算租金,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予以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 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 PART 02 问:承租公租房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答:具体包括租金、保证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公摊电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费、充电费等费用。 为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可按不高于3个月的市场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目前为1500元。 租金、保证金由业主收取。租金除首期外,由指定银行划扣托收方式支付,目前太河蓝庭及东泰蓝庭指定银行为建设银行,和美佳苑项目指定银行为农业银行。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纳,不计利息;保证金除用以抵充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家庭承担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在腾退后退还;如无需抵充则全额退还。 水费、电费(含公摊电费)、燃气费由相关专业服务运营单位通过银行托收方式从承租家庭主申请人的租金账户中划扣至相关专业服务运营单位,承租家庭主申请人应在各专业服务运营单位规定扣款日期前将所需费用存入租金账户。 室内设施维修费、公摊电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费、充电费由运营管理单位(物业公司)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PART 03 问:货币补贴发放起算时间? 答:货币补贴从区住房保障中心与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签订货币补贴合同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季)发放。 PART 04 问:公租房租赁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是多少? 答:保障家庭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 PART 05 问: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我区青年住房租赁补贴的可否继续申请公租房保障? 答:正在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人才租房补贴、我区青年住房租赁补贴)的,不得同时申请公租房保障。 PART 06 问:如曾享受过我区青年住房租赁补贴的,可否申请公租房保障? 答:(一)如申请家庭属于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如满足申请条件,可根据家庭意愿申请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 (二)如申请家庭属于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在我区享受青年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限累计已满36个月的,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如申请家庭属于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在我区享受青年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限累计未满36个月的,可继续申请货币补贴,但已保障期限需合并计算且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也可申请实物配租,已保障期限也需合并计算且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72个月;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PART 07 问:正在承租企业公租房的,可否申请货币补贴? 答:不可以。因为企业公租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承租企业公租房也属于实物配租保障,保障家庭承租期间申请货币补贴属于同时享受,不符合文件规定。 PART 08 问:我区现有公租房基本情况? 答:我区现有三个公租房小区,房源合计1592套。其中,东泰蓝庭项目坐落于北仑区江泰路8号,房源786套;太河蓝庭坐落于北仑区太河南路600号,房源602套;和美佳苑项目(部分)坐落于北仑区大榭舟山路16号,房源204套。 房源根据面积大小可分为一室户(一室一厅一卫一厨)与二室户(两室一厅一卫一厨)。交付时承建单位已按《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规定标准对套内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功能区进行了相应的装修,基本可以满足承租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