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18B/2025-211501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18B/2025-21150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推动实现民商事纠纷以调解为中心的非诉讼解决新格局,区司法局决定组建北仑区调解后备力量库。在出现调解员空缺、岗位增加等情况时,将从库内优先选聘专兼职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建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各类民商事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组建调解后备力量库,旨在储备一批具有专业素养和调解潜力的人才,充实调解队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选拔和吸纳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员进入调解后备力量库,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反应迅速的调解人才储备体系。通过定期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后备人才的调解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补充到调解工作中,为化解矛盾纠纷贡献力量。
三、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二)具有群众威信,热心调解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解力、社会工作经验、法律素养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年龄25周岁至6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网格员、社会专业人士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医师、教师等从业人员或曾从事政法工作或相关行业10年以上、具备行业或专业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先入库。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不宜担任调解员的。
四、入库程序
1.报名方式。有推选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推选报名由各机关或组织统一递交材料;自主报名的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推选报名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北仑区调解后备力量库成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自主报名的填写《北仑区调解后备力量库成员申请表》。将《北仑区调解后备力量库成员申请(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与调解工作相关的优秀事迹、荣誉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递交(或邮寄)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621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3518。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为以上时间段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入库名额。本次拟定入库名额50名。
4.综合审定。报名工作完成后,由区司法局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调解协会等相关单位综合考量,确定北仑区调解后备力量库人选,并予以公示。
五、人员使用
1.库中人员信息对相关单位全面开放,为相关单位选聘专兼职调解员提供精准服务。
2.区司法局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实施调解相关项目。待时机成熟,根据需要从库内优先选聘专兼职调解员。
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