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考虑人口数量、分布因素,合理确定布点规划。 二、规划要求 (一)规划禁售区域。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以下区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 1.消防车辆不能顺畅到达的区域。 2.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林区、风景名胜区、公园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4.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5.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6.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变电站围墙50米范围内;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 7.220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周边50~70米范围内(与烟花爆竹总药量有关,具体参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8.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100米范围内。 9.北仑区政府颁布的“禁止燃放”区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规划布点条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的选址应布置在街道相对热闹地点,交通便利、容易查找方便广大群众购买的地方。与外部距离、建筑结构应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相关规定。 (三)规划布点名额。烟花爆竹零售店名额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申请在符合相关许可安全条件基础上,对于申请数量超过街道布点规划基数的,择优抽取,采用公开揺号方式确定。 三、规划布点 依据本布点规划原则,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数量共计26家。各街道具体布点数量详见附件《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表》。 北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表 序号 | 街道 | 规划布点数 | 1 | 新碶街道 | 1 | 2 | 小港街道 | 3 | 3 | 大碶街道 | 4 | 4 | 柴桥街道 | 2 | 5 | 霞浦街道 | 3 | 6 | 戚家山街道 | 2 | 7 | 春晓街道 | 2 | 8 | 梅山街道 | 2 | 9 | 白峰街道 | 3 | 10 | 郭巨街道 | 2 | 11 | 大榭街道 | 2 |
四、附则 本布点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宁波市北仑区安委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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