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宁波(北仑)系统工程应用研究院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科宁波(北仑)系统工程应用研究院清算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