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5-21843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5-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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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5-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公安
解读《宁波市北仑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图解 图解《宁波市北仑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原文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中国竞彩网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

网约房作为新兴住宿服务业态,其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住宿需求,为盘活城乡居民闲置房产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然而,由于监管体系尚不健全,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导致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邻里关系等方面出现诸多风险隐患,亟需通过制度建设予以规范。

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区分局牵头组织起草《宁波市北仑区网约房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制定旨在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网约房监管体系,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政策制定依据

网约房经营者需报备入住人员信息,根据《宁波市出租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预订并完成交易的居住出租房,相关经营者应当登记出租房信息和出租人身份等安全管理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按日或者按小时结算住宿费用的,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所在住宅小区管理规约,按照规定即时采集住宿人员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送;网约房经营者需建立可疑情况报告的制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政策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八章二十五条,分别明确了以下内容:

1. 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针对网约房的相关职责。

2. 明确网约房经营者的报备程序和条件。

3. 明确网约房经营者的相关责任。

4. 明确网约房住宿人员相关责任。

5. 明确网约房平台的相关责任。

四、管理执行标准

网约房采用房源码管理。房源码取得方式如下:

1.网约房经营者在经营网约房之前,需准备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件、网约房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网约房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情况、从业人员名单及有效健康证明等材料,并将所有材料通过“浙里办”中的“网约房管理一件事”模块申请报备;

2.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通过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房源码,网约房经营者即可下载使用,所有通过平台上线的网约房均需取得房源码。通过房源码,便于旅客登记身份信息,同时便于各职能部门掌握网约房底数及经营状况。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所指网约房,除了广义上在网络平台上以日租形式出租房,也包括提供住宿服务的私人影院、恋爱体验馆等新兴业态。

六、关键词解释

房源码的定义为,报备通过后生成的唯一经营凭证,网约房变更或者注销的,需同步更新;入住人员的“四实登记”,指的是,住宿人员信息需做到“实名、实数、实情、实时” 报送。

七、政策适用和施行日期

政策适用北仑区,自2025年11月29日开始施行。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北仑公安分局

解读人:李科迪

联系方式:0574-86775262